根据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党组统一部署,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党组巡察组于10月22日至12月27日对辽宁职业学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信访受理对象。辽宁职业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其他委管干部,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,重要岗位领导干部。
2.受理内容。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
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3.反映问题渠道。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、电子邮箱、征求意见箱,开通信访举报电话,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
邮政信箱:辽宁省沈阳市A192号邮政信箱
电子邮箱:jygw_2xcz@163.com
征求意见箱:辽宁职业学院办公楼一楼正厅西侧
信访联系电话:13066682124
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:工作日8:30至17:00,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12月20日15:00。
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党组巡察组
2024年10月22日